
我兄长被叛军俘虏,生死未卜。我求沈廷州拨三十万大洋去赎人。沈廷州擦拭着配枪,语气冰冷:“我的军饷是要打仗的,不是给败军之将填窟窿的。”“城南的地下钱庄利息低,你自己去借。”我拿着求救信站在军部走廊,却听见他在内室给戏班子打电话:“今晚柳念念小姐的堂会,我捧五百万大洋,听个响就成,权当哄她高兴。”那是他在百乐门新捧的红歌女。我死死攥着那封带血的信,指尖掐进了肉里。沈廷州走出来,见我面无表情,满意地勾唇:“这才像我沈家的女人,别遇到事就哭哭啼啼。”我平静地转过身。当天夜里,我把按了手印的退婚书压在茶盏下,带上兄长的军刀,走入了漫天风雨中。
我依着往年规矩,在城门口搭起粥棚,为无家可归的流民施粥送暖。傅砚辞站在我身侧,替我拂去肩头落雪,又将汤婆子塞进我手里。“鹤爷,歇会儿,我来。”我摇头,接过下一只破碗。排在队伍最后的,是一个老乞丐。他满头白发,脸颊凹陷,身上只裹着几块破布。左腿空荡荡的裤管被风吹起,靠一根烂木棍撑着,挪一步,喘一声。他走到我面前时,颤巍巍伸出破碗。我抬眼。四目相对。风雪像在这一刻凝住。是沈廷州。曾经名动南城、不可一世的沈少帅,如今瘦得只剩一把骨头。他认出我的瞬间,第一反应不是接粥。而是慌忙扯住破布,遮住那条空荡荡的裤管。像怕我看见。又像怕我看不见。他浑浊的眼里剧烈发颤。破袖口滑落,露出一枚干枯褪色的草编戒圈。十五岁那年,我随手编给他的东西。他猛地攥紧,手背青筋暴起。他在等我骂他。等我恨他。等我露出一点从前的疼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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