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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栀走后,日子照常过。我在本地公司做得不错,接了几个项目,慢慢有了自己的客户。有时候下班回家,我妈已经做好饭等我。红烧肉、番茄蛋汤、清炒时蔬。没有精致的摆盘,没有滤镜,没有三百万粉丝点赞。但是热乎的。碗里不凉。有天我在厨房帮我妈切菜,她忽然说:"川川,你以前帮那个姑娘切菜,她从来不谢谢你吧?"我手停了一下。"你不说话,妈也知道。""你每次去她那儿回来,眼里都没光。"我妈把炒好的菜端上桌。"做饭给喜欢的人吃,是高兴的事。不是义务。""她不懂,是因为她没真心为谁做过饭。"我拿起筷子,夹了一块红烧肉。"妈,你这红烧肉比她做的好吃。"我妈笑了。"那是。做了三十年了。"吃了两口,她又冒出一句。"不过她大老远来送肉,也算有诚意。"我看她一眼。"您这是帮她说话?"我妈摇头。"我不帮谁。我就觉得——一个不会给人做饭的人,学会了为别人做一顿饭,这算不算变了一点?"我没回答。吃完饭我回了房间,打开抽屉。里面有一样东西。沈栀三年前给我做的那块蛋糕,我拍了张照片,洗出来放在相册里。那是我唯一一次吃她做的东西。那时候她还不知道什么人设什么规矩。她只是做了块蛋糕,让我尝尝。我翻出那张照片看了一会儿,又放回去了。窗外月光照进来。我想起她站在我家门口,拎着保温桶的样子。那个保温桶上的贴纸还是我买的——她说丑,我非要贴上去。她留着了。我不知道这代表什么。可能什么都不代表。又过了一阵,我在同城一个美食论坛上看到了一个帖子。有人发了一组图片——红烧肉,从焦黑到微糊到终于像样,一共失败了七次。帖子标题是:【我终于学会了做红烧肉。】没有露脸。但我认得那双手。她手腕上有一个烫伤的疤,是我有次帮她端锅时看她被油溅到留下的。那个疤她说不要紧,用创可贴贴了两天就不管了。现在还在。我关掉了页面。什么都没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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