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奉天市第三中学的厕所里,拳头砸在脸上,林峰在剧痛中睁眼——他,曾经在东北地下世界掀起血雨腥风的“疯林”,竟重生在了这个同名同姓、任人欺辱的懦弱少年身上。钢管敲头的钝痛还在,前世被叛徒捅穿的伤口却似在灼烧。街头火并的狠劲、尔虞我诈的经验,全塞进了这具十六岁的躯壳里。“软蛋?”林峰抹掉嘴角的血,眼神淬着刀光,“从今天起,这俩字从老子字典里抠了。”打恶霸、收小弟,校园里先立起规矩;斗混子、抢地盘,校外的水浑了才好摸鱼。奉天的街面,他熟得很——哪个大哥藏着软肋,哪条道上埋着油水,哪伙人是能咬人的狗,哪帮是纸糊的老虎,他门儿清。王浩的眼镜片后闪着热血,刀疤强的钢管再也不敢对着他,曾经踩他上位的“虎子”,如今得在他跟前点头哈腰。有人说他疯,敢在太岁头上动土;有人骂他狠,下手从不知轻重。林峰只笑:混这条道,心慈手软是给阎王爷送礼。从校园厕所的第一记反击,到掌控奉天半城地下秩序,他带着前世的戾气与智谋,踩着对手的骨头往上爬。这一世,他不再做任人摆布的棋子,要做执棋的手;不再为别人卖命,要让整个东北都听他的名号。“奉天的天,该由我林峰重新撑起来了。”——NPLDC
女人看起来二十七八岁,一身黑色皮衣衬得身形利落,脸上化着精致的妆容,眼神却带着一种与年龄不符的沉稳,甚至可以说是锐利。她就那么站在那里,气场丝毫不输常年混江湖的汉子。“你想干什么?”林峰的声音带着警惕。这女人凭空出现,一开口就说能解决亡命徒,还带着这么多现金,怎么看都透着诡异。女人笑了笑,合上皮箱,将其推到林峰面前:“林老板别紧张。我不是来害你的,是来跟你让交易的。”“交易?”林峰挑眉,“我凭什么信你?”“凭这个。”女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,放在桌上。照片上是几个男人的合影,个个面露凶光,为首的那个刀疤脸,林峰有点印象——正是张副队长提过的、南哥新招来的亡命徒头目。“这是他们的落脚地,在城郊的废弃砖窑。一共八个人,每人手里都有家伙,领头的叫刀疤,以前是个通缉犯,手上有三条人命。”女人语速平稳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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