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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狄大军被全歼,边关大捷。我率领大军班师回朝那天,京城十里红妆,百姓夹道欢迎。皇上亲自在城楼上为我接风洗尘,正式敕封我为镇国大将军,世袭罔替。沈家的门楣,在我的手里,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顶峰。我骑着绝影马,走在队伍的最前方。听着耳边的欢呼,看着漫天飘落的花瓣,我只觉得阳光从未这般明媚过。行至城门口时,队伍突然停了一下。“怎么回事?”我淡淡开口。副将打马上前,压低声音道:“将军,路边有个要饭的残废惊了马。末将这就让人把他赶走。”我循着目光看去。只见城墙根底下的烂泥里,趴着一个衣衫褴褛、浑身散发着恶臭的乞丐。那乞丐的手筋脚筋齐根齐断,只能像蛆虫一样在地上蠕动。似乎是听到了动静,那乞丐艰难地抬起头。那是一张布满刀疤、肮脏不堪的脸。是裴景珩。那一战,他虽然没死,却被北狄人俘虏受尽了折磨,最后被挑断了手脚筋扔回了国境线。曾经不可一世的少年战神,如今成了连狗都不如的废人。他看到马背上光芒万丈的我,浑身猛地一颤,那双浑浊的眼睛里瞬间迸发出强烈的悔恨与渴望。“明明微”他干瘪的嘴唇嗫嚅着,用残破的手肘撑着地,拼命朝我爬过来。他或许还幻想着,我看到他这副惨状,会生出哪怕一丝一毫的怜悯。我静静地看着他,目光平静得像在看路边的一块碎石。没有嘲讽,没有恨意,只有彻彻底底的无视。因为他不配。“继续前进。”我收回视线,淡淡地吩咐了一声。绝影马打了个响鼻,迈开骄傲的步伐,从裴景珩那沾满泥污的手指前,毫不留情地踏了过去。马蹄扬起的灰尘,彻底盖住了他最后绝望的呜咽。听说后来,苏婉音因为偷窃主母的财物,被富商的正妻打断了腿扔到了街上。两个曾经踩着我的血肉恩爱缠绵的人,在京城最阴暗的巷子里重逢,为了抢半个馊馒头,像野狗一样互相撕咬。但那些,都已经与我无关了。我抬头看向远方辽阔的苍穹。前世的枷锁已然尽碎。这辈子,我沈明微的命,只握在自己的手里。——全文完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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